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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皇朝娱乐-测速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02-20 10:07   

  傲世皇朝娱乐-测速比方说:什么是食品?什么是保健食品?什么是功能性食品?什么是膳食补充剂?什么是药品?而且,它们究竟有什么不同?

  我相信,99%的人都无法正确地区分它们,这是导致大众在接受健康管理时盲目地相信或排斥某类产品的主要原因。

  对许多人来说,只要是以胶囊或片剂形式出现的产品,他们都会下意识地管它叫药,但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认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定义,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说得简单点,即食品包括了大自然孕育的食物或按传统可药食同源的中药,以及食品厂以食物原料为基础并辅以食品添加剂制成的产品。

  但把小麦磨成粉,将鸡蛋搅散,添加白砂糖、植物油、起酥油、氢化植物油、山梨糖醇液、单双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失水山梨醇脂肪酸酯、丙二醇脂肪酸酯、聚甘油脂肪酸酯、丙二醇、甘油、乳酸脂肪酸甘油酯、磷脂、碳酸钙、葡萄糖酸-δ-内酯、碳酸氢钠、黄原胶、β-胡萝卜素、食用香精、麦芽糖浆、低聚异麦芽糖、食用盐、食用酒精等,按特定工艺制成的产品就是食品(上述配方用于制作蛋黄派)。

  例如白砂糖是A食品厂的产品,植物油是B食品厂的产品,碳酸钙是A生物制药企业的产品等。

  生产蛋黄派的企业需要从农民那里买来小麦和鸡蛋,从ABCD等食品厂那里买来各种食品原料,然后按自己的工艺和配方来生产蛋黄派。

  换句话说,那些美味的食品不是大自然为地球生物准备的物资,而是人类为了促进经济繁荣而制造出的产品。

  当然,食品不等同于不健康。一个食品是否健康主要看它选用了哪些食品原料以及食品添加剂(只是目前大多数食品都不健康罢了)。

  在食品这个概念的基础上,只要某食品的生产工艺及其选用的食品原料符合特定的法律法规,就可以去申请冠以“XX食品”的称呼。

  在我国,保健食品和功能性食品是一个意思,指的都是具有特定营养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在欧美等国家,与此概念相对应的产品是膳食补充剂。

  那么,功能性食品和普通食品究竟有何不同的呢?既然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那为何法律会赋予“保健”和“功能性”的称呼呢?

  事实上,功能性食品和普通食品在生产时都能使用常见的食品原料,但功能性食品还允许按国标添加一些具有特殊生理功能的物质,例如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必须脂肪酸等营养素。

  我国允许功能性食品做成好吃的食品、饮品或压片糖果,但胶囊这种剂型是不允许的(国外允许做成胶囊)。

  我想大部分人都喝过这两款饮料,但我估计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它们其实属于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

  红niu的主要成分是水,同时添加了白砂糖、牛磺酸、肌醇、烟酰胺(维生素B3)、泛酸(维生素B5)、维生素B6和咖啡因等。

  很多人喝这两款饮料时都觉得挺好喝的,也没有排斥保健食品的心理。但如果厂家去掉水,用同样的配方做成胶囊,估计销量从此一蹶不振,同时还会引来一大批消费者的反感——我不想吃药。

  更有意思的是,据腾讯网的一则新闻报道:“益力d属保健食品,为提高销量不标注适宜人群,业内人士称属违规行为”。

  这真是冤大头了,当初何必去申请保健食品呢?普通食品还不需要标注呢!为何可乐不标注不适合糖尿病人,不适合肥胖者啊!哈哈!

  一个相对健康的食品被限制适用人群,一个不健康的普通食品却不需要做限制,实在是一种不合理的规定。

  保健食品最初是从普通食品衍生过去的,不申请保健食品也能当普通食品卖(部分能做成好吃好喝的可以,但不做成糖果的片剂不行),但走法律程序给政府交钱后,可以得到国家的批文——蓝帽子认证。

  但实际上,这顶蓝帽子并没有得到老百姓的普遍认可,有时反而成为了食品企业的累赘,更成为个别营养师饭饱酒足后的攻击对象。

  这就是当下中国保健食品发展的困局,很多真正具有功能性的健康原料,其味道不一定适合做成食品或饮品,而做成片剂就会不讨喜,普通人并不能从化学的本质去理解他吃下去的究竟是什么,他们只能辨别“好吃”、“难吃”、“胶囊”、“片剂”、“中药”、“针剂”……

  相反地,一些本身非常不健康,但味道很好的食品原料,却能卖得红红火火,老百姓也从来不担心吃了有副作用。

  法律上说的很清楚,功能性食品或保健食品可以调节人体功能,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很多人并没有健康管理的意识,他们不知道“没病不等于健康”,“疾病的发生总有漫长的功能下降过程”,“体检指标没超出正常范围不等于处于最优状态”。

  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实际上不等同于没有治疗的功能,这是一个很难讲清楚的话题。

  有时候我会跟别人说:“没必要连续吃6个月xx”,但他们跟别人转述的时候就成了“V酱说不能连续吃6个月xx”。

  这完全就是两个意思啊。没必要的意思是不需要而不是不能,而不能的意思是吃了可能会有问题了。我只能叹息,交流需要再细致一些。

  比方说维生素C,医学教材里写得清清楚楚,维生素C可以预防和治疗坏血病,不管是食物来源的维生素C还是保健食品或药品形式的维生素C,都具有一模一样的功能(只要是有抗坏血酸结构就行)。

  那么,你觉得一个添加了适量维生素C的功能性食品,有没有治疗坏血病的功效呢?当然有啊!即便是普通的食品,只要所含的维生素C足够多,也有治疗坏血病的功效。而它们之所以不能代替药品,是因为法律赋予了它们和药品不一样的定义(不是科学层面的问题)。

  再比方说益生菌,OTC类益生菌可以在说明书上声称功效,用于治疗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腹泻、慢性腹泻、抗生素治疗无效的腹泻及便秘。但为什么市售的食品益生菌不能写呢?

  因为食品益生菌没有按法律程序递交文件,所以它失去了国家认可的药物标签,但食品益生菌本质上用的还是同样的益生菌啊,所以功效实际上是存在的啊!

  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能声称功效),很多都是法律的问题,但不是科学真相的问题。

  健康管理行业鱼龙混杂,早几年卖保健品的直销企业确实做得太过分,这是所有业内人士都痛心疾首的事。

  但是,相比起那些以夸大宣传为生的企业,我倒是觉得个别营养师的愤青行为更令人不齿,我说的是以前的自己。

  我以前以卖服务为主而不卖保健食品,我擅于煽动群众的反保健食品情绪,借机贬低他人以抬高自己的身价或形象。

  但现在看来这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我为过去的自己感到羞愧。在此,也希望正在走我老路的人回头是岸。

  我们不能把痛恨直销企业夸大宣传的情绪发泄到其他正当企业身上,而事实上,功能性食品和普通食品一样都是合法合规的产品,这和服务型产品一样也都是商业性质的东西。

  而且,在正确的食用量下,功能性食品反而是比普通食品更健康的选择,法律上也说得很清楚,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既然营养师可以推荐客户购买服务或普通食品,为什么就不能推荐客户购买功能性食品呢?

  如果是全心全意为客户的健康着想,那应该是选择最优的方案,而不是从“政治斗争”的层面去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

  刻意强调对方卖产品而自己卖服务的这种行为,实际上不仅没能体现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反而是对客户的一种道德绑架。

  客户选择什么方案,是单纯饮食服务指导还是搭配功能性食品,这应该是客户的自由,而不是服务或产品提供方的强迫。

  因此,我们不能枉顾科学的事实,以个人的情绪去误导公众对法律以及科学事实的理解,这不是专业营养师该做的事情。

  客观地说,只要是靠谱的,卖服务、卖普通食品和卖功能性食品的人都应得到同样的尊重,而没有哪个更清高的说法。

  把膳食补充剂单独拿出来讲,是因为欧美的功能性食品通常是胶囊,这使得国内许多消费者误以为这是药物,进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误解。

  下图是某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1段)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款食品用了哪些原料。

  我想说的是,这些营养素不是牛奶中的成分,而是人为添加的,有的是化学合成的,有的是天然提取的,这点你要搞清楚。

  而且,添加到奶粉中的这些营养素与添加到膳食补充剂中的营养素是一模一样的,不存在婴幼儿专用或膳食补充剂专用的区别(但有食品级和饲料级的区别,和纯度有关)。

  如果没有以生牛乳作为主要原料,而是把所有的营养素单独做成胶囊(假设胶囊是用水做的,没有任何危害),你还敢让宝宝吞下去吗?

  我想大多数人是不敢的,因为普通人在感官上的体验就是吃药,而奶粉就是食品,很少人能真正理解和讨论产品背后所用到的原料。

  换个说法吧,假如婴幼儿配方奶粉很好喝、很便宜、很健康,你应该愿意每天坚持喝的对吧?

  但要是我把配料表中的奶粉去掉,把剩余的成分做成胶囊让你每天吞,我想就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吞了,他们会怀疑这产品有副作用。

  你知道为什么婴幼儿配方奶粉那么贵吗?因为它确实给宝宝配了许许多多的营养素啊,每个营养素单独做成胶囊都能卖几百块的,不贵才奇怪了!

  现有的保健食品企业完全可以把他们的产品加香精、糖和其他食物,混合后做成人们熟知的普通食品,这样大家吃起来就不会觉得在吃保健食品了。如果大家愿意持续消费,到头来还是吃了保健食品!

  这是不是很讽刺呢?很多人一直排斥的东西,可能排斥的只是它的外在形态,而不是它的内在本质!

  我把肌醇单独列出来聊聊,是因为通过这个例子,你可以更透彻地理解食品和药品分类的本质是资本市场下的产物,而不是科学上的分类。

  从科学上来说,肌醇就是在化学式上和葡萄糖一模一样的,且带有天然甜味的一种碳水化合物。

  你没有看错,肌醇就是碳水化合物,分子式是C6H12O6,在食品检测学上测出来的就属于糖、碳水化合物。

  但问题是,一个如此简单的碳水化合物,它有时是营养强化剂,有时是功能性食品,有时则是药物。

  对于婴幼儿来说,肌醇用于支持细胞骨架的构建,支持细胞的信号传输,支持神经系统和肺部等多器官的正常发育。

  因为牛奶中的肌醇含量很低,所以婴幼儿配方奶粉都会添加一些肌醇,但最终的含量仍然会比母乳低50~100%。

  一些针对早产儿的特殊配方奶粉,肌醇的含量甚至会调配到成熟母乳的2倍或以上,这是为了满足婴幼儿对肌醇这种糖的需求(同年龄早产儿的血肌醇浓度低于足月产的婴儿)。

  此时此刻,肌醇对于婴幼儿来说属于营养强化剂,你可以在绝大部分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找到肌醇这个营养素。

  当然我们也要知道,婴幼儿配方奶粉中的肌醇含量非常低,对于多囊卵巢综合征这种疾病,我们需要用到2000-4000mg/d(研究已测出多囊患者卵泡液缺乏肌醇)。

  因此,这就衍生了功能性食品和膳食补充剂。在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肌醇作为功能性食品属于粉末食品,一袋可以承载2000mg肌醇,而欧美的膳食补充剂往往就是一粒胶囊承载500mg肌醇。

  此时,肌醇成了可以调节多囊患者卵泡自主发育功能以及卵母细胞质量的功能性食品。

  这可能还不是肌醇的全部用途,因为一个营养素的作用通常是广泛的,肌醇在体内还能被代谢成D-葡萄糖醛酸,D-葡萄糖醛酸参与肝脏最普遍的解毒反应——葡萄糖醛酸化。

  因此,肌醇也被制药企业做成了药品——肌醇片,此时肌醇就成了辅助治疗脂肪肝、肝炎、早期肝硬化及动脉硬化的药品。

  当然这个功效不具有广泛适用性,主要是肝损不全是葡萄糖醛酸耗竭所致,所以肌醇只适用于治疗因葡萄糖醛酸被大量消耗引起肝病,但病毒性肝炎等其他肝病则无效。

  像手性肌醇这种物质,它甚至可以添加到普通食品中,因为它源自于角豆提取物,这在法规上被分类到了天然香料,按生产所需可适量添加。

  所以,综上可见,我们不能把肌醇定义为食品、功能性食品或药品,因为这只是法律的定义,科学的分类方式,它就是一种具有特殊生理功能的碳水化合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一个物质能否成为药品,不单单要考虑它本身是否具有预防或治疗功能,关键是它得按照国家的法律程序获得批准!

  像水飞蓟素这种东西,很多人都知道它是网上卖得很火的护肝保健品,从科学本质来说它是从奶蓟草种子提取的一种黄酮类化合物,但从法律上来看,美国把它分类到膳食补充剂,而我国直接纳入了处方药来管理。

  所以,有些内科医生可能会给患肝病的人开水飞蓟素,但你从医院买回来的处方药和网上买到的膳食补充剂,实质上都是一个东西,就是水飞蓟素。

  像左旋肉碱也是的,网上你能买到的左旋肉碱保健食品,你去医院也能买到所谓的左卡尼汀(通常是男科医生开给精子活力不好的人),它们指的其实都是同一个东西。

  因此,这里再次证明,功能性食品是有功能的(要具体成分具体分析),但因为利益要分明,功能性食品不能抢了药的蛋糕。

  这是我第一次花这么长篇幅来分析食品、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和药品的区别,能看完的人应该会很有收获。

  可以这么说,食品不等于无害,药物不等于有害,具体地,我们都要根据实际的化学物质以及实际的用量去分析。

  很多普通食品用到的食品添加剂,它们实际上都没有做过人类的随机对照试验,在无循证医学证据的情况下却被大规模地使用,这有时可能会比保健食品还要不靠谱。

  比方说三氯蔗糖这种甜味剂,有随机对照试验发现,即便是日常量地摄入也会损害健康个体的胰岛素敏感性。

  像氢化植物油这种食品,发明者甚至豪言这比动物油更健康,结果现在已被美国FDA禁用。

  这些食品都是因为没有做过基于人类的随机对照试验就投入使用了,非常奇怪的一种科学态度。

  反观保健食品在人类中做的研究往往要多于许多其他的食品添加剂,已经证实在合理剂量下是安全的,却依然得不到信任,不可思议的社会现象。

  我们很多人从来都不担心吃普通食品有害,也不去考究食品的配料是否安全,但就是很害怕食用保健食品。这就是被舆论和负面消息给误导了,非常可惜啊。

  我想,这个行业已被直销企业毁了一大半,剩下的日子只能靠真正懂的人去慢慢修正了。